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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18次集体学习

作者:发布时间:2018-09-21    来源: 宣传统战部    点击数:

本站讯  9月19日下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第18次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杨百梅、曾照香、高爱国、高霞、耿玉河,各党总支部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第九部分内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达学习了中共淄博市委印发的《<中共淄博市委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和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的通知》《中共淄博市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向孙建博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同志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了《条例》,并就学院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杨百梅主持会议并讲话。

杨百梅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脉,传承与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是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学院将继续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中,立德树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杨百梅强调,今天我们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就是让大家明白,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心中有底线,手中有戒尺,一定要严明纪律规定,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情绪,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一定要将《条例》纳入学习计划,反复学习,反复强调,坚持警钟长鸣。

杨百梅特别就中秋、国庆期间强化正风肃纪,深入纠正“四风”作出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郭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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