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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丨建立学业成绩管理制度 助力学院学风建设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25    来源: 宣传统战部    点击数:

学风,学校的学习风气,即学生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学习风气和学习氛围,是学生总体学习质量和学习面貌的主要标志,是全体学生群体心理和行为在治学上的综合表现。学风建设是高等学校永恒的主题,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高等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是衡量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良好的学风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巨大而无形的精神力量,时时刻刻都在对学生产生着强烈的熏陶和感染,激励学生奋发努力,健康成长。

一、实施背景

成绩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质和量的一个全面管理过程。教务处在对2015年前学业成绩管理工作进行统计与总结时发现,我院学业成绩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学业成绩管理不规范。2015年12月之前我院仅面向学生考试出台过相关的管理规定,而对于学业成绩管理并未形成专门的制度文件,只是沿袭之前约定俗成的规定,对学生的学业成绩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2.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对学业成绩重视不足,学习主动性差。在对2015年之前学生学业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时发现,学生的学期考试通过率一般在85%左右,学期补考参考率一直徘徊在60%左右,反映了学期考试不及格学生不重视补考,消极应付考试的心态,最终致使大量学生因成绩不合格原因无法如期顺利取得毕业证书。

3.学院生源参差不齐,学生学习风气不浓。本来不同层次的生源就给育人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又加之学习风气和学习氛围不浓,让教学工作质量很难提升。如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名学生都成长成才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学习积极性,重视并提高学业成绩,学院通过实施制度建设,强化了对学生学业成绩的管理。

1.制定《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我院学业成绩管理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基于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各系(院)意见,结合《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考试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院校相关管理办法,于2015年12月9日出台了《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5〕30号)。该办法从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管理措施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及对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的管理措施。基于管理办法,教务处每年制定相应的成绩管理工作计划。

2.梳理工作流程,提高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在制订《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时,教务处特别注重学业成绩管理各项环节的工作流程。以精细化管理思想为引导,细化成绩评定、录入与报送、成绩审核、建档、查询、变更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此外还注重工作程序的合理、合规、合法性,特别是对于会触及学生利益的处理的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在对学业成绩不合格门数过多,达到留级、退学的在校生和达不到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做出相应处理决定之前,教务处制定了院(系)申请-家长告知-家长同意-院级会议审批-处级文件平台发布-学籍异动的工作程序,让学生拥有知情权和申诉权,保障学生权利不受侵犯。

3、总结提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严格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施学业成绩管理。该办法实施后,教务处按照制度要求分别于每学期初发布《学业预警工作通知》,对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的学生提出学业预警,督促其在假期进行课业辅导,做好补考前准备。此外,教务处还在每学年对学年学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发布《关于对学年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其中有共对重修处理决定、留级预警、退学预警、留级以及退学处理决定。针对2018届、2019届毕业生,教务处发布《关于对毕业生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对仍有不合格课程的大专毕业生做结业处理,对违纪作弊学生做毕业证书延迟一年发放处理。从每学期到每学年,再到毕业前学业成绩审核皆进行学业成绩管理,促使学生不断提高学习积极性,重视并提高学业成绩。

三、取得工作成效

1.学业成绩管理更加规范,管理措施更加有效。

(1)职责更加明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学生学业成绩管理实施学院、系(院)二级管理机制,清晰划分了教务处、系(院)管理职责。

(2)管理流程更加理顺,工作程序更加规范。《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对成绩评定、录入与报送、成绩审核、建档、查询、变更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完成时限、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说明,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了对学业成绩的精细化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对每项工作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做标准化要求,确保学业成绩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3)管理措施更加有效。《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学业预警、补考、重修、留级、退学、结业等一系列管理措施,督促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提高学业完成质量。特别是2016-2017学年发布的《关于对学年学业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中对2名学生做出的退学处理,2018年公布的《关于对2018届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处理意见》中对13名不合格课程门数达到3门的大专毕业生做出的结业处理,对学业成绩不合格学生产生一定的警示作用,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动力。

2.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对学业成绩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1)学期考试通过率逐年上升。2014-2015学年,我院学生的学期考试通过率为85%,自《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之后,2016-2017学年的学期考试通过率为88.4%,2017-2018学年的学期考试通过率为90%。

(2)学生学习主动性提高。积极参加各项学期考试。成绩管理制度的建立使学生自入学开始就认识到学业成绩的重要性,主动参加学院举行的各项考试。以人文素养课程补考参考率为例,自该办法实施后,学期补考参考率逐年上升,从实施前的65%提升到了90%。

(3)因学业成绩不合格未能如期领取毕业证学生数大幅下降。《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使学生意识到学业成绩直接影响到毕业资格,因此学生的学习动机得以提高。2016、2017、2018三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不合格毕业生占比逐年大幅下降。

《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管理暂行办法》(淄职院政办字〔2015〕30号)自2015级学生开始执行,截至2017-2018-2学期已完成一届学生的成绩管理。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学生学业成绩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系(院)及学生本人对学业成绩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以成绩管理为切入点,推动良好学风考风的构建,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牟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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