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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3-10-09 15:59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00

地点:北校区1号教学楼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审查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发放面试通知单,凭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单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现场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由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应聘人员可于10月10日08:00后登录招聘系统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1份;

4.应聘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方向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应聘岗位专业为二级学科,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需提交手写签名承诺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最晚应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6.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还需提交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

说明类材料须提交原件,由学校留存;证书类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学校留存。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10月14日13:15

地点:北校区1号教学楼

面试人员必须于规定报到时间前集合,参加统一组织的抽签,确定考号。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内容及方式

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课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考生准备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附件2。

辅导员、管理、实训岗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素质等,考生准备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有关说明

1.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人员须知(附件3),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随时登录淄博职业学院官网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的监督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

咨询电话:0533-2348010

监督电话:0533-2348608

未尽事宜按《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教师岗位试讲内容范围

3.面试人员须知


淄博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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