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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22    来源:    点击数:

本站讯(通讯员 刘会华)近日,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相关工作启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1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32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300人(其中退役军人单招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900人,相关工作已启动。单独招生对象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学校和专业。

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3日-14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我院将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目前,我院招生办公室已公布相关联系方式。考生可拨打服务电话0533-2348111、2821333、2342088 、2821888、2342033(传真),或通过QQ466112893、345720406、2324825982、1781764582进行咨询。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时间、考试(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均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b.zbvc.edu.cn/)发布。

责任编辑:张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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