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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淄博职业学院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考察体检(第一批)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 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点击数:

根据《2023年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公告》,现就考察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考察体检按1:1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体检工作组织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承担。

(一)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工作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2023428日(星期五)上午8:00空腹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和450元体检费请携带现金,以医院收据为准多退少补)到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张店区金晶大道8号)集合

3.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学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学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5)复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体检需提交材料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2.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考察、体检工作咨询电话:0533-2828759

附件:1.2023年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考察体检(第一批)人员名单

2.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3.体检须知

上一条: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二批)公告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3年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复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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