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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展院领导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    点击数:

各处室、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的沟通联系,拓宽与师生员工沟通交流的渠道,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对学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广大师生实际问题。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待日内容:

1.学院师生对学院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学院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需要学院协调、解决的事项;

3.其他需要学院解决的事项及意见建议。

二、参加接待日人员:

学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接待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

四、接待时间及地点:

双周(正常教学周)周四下午2:00—5:00,逢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暂停

地点:北区立德楼第二会议室(1020会议室)

五、相关说明

1.院领导轮流参加接待日,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处室、系院负责人陪同参加;

2.能现场答复的现场予以回复,现场无法答复的,应做好说明,并及时协调各方提出解决方案,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来访者。短期内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将意见、建议作为学院重点解决事项,及时关注,随时通报情况,加快解决步伐。

3.为便于安排,请须提前二天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办公室提出预约,并将填写的《淄博职业学院院领导接待日意见建议表》及相关材料发至电子邮箱。办公室根据预约及反映的意见、建议情况,合理安排除院领导外的相关人员参加接待。

预约电话:2348000(内线68000)

预约邮箱:zbvcbgs2018@zb.shandong.cn

六、具体分工:

1.办公室负责院领导接待日的安排和服务工作。及时发布院领导接待日的相关安排,并派专人参与接待日全过程,做好记录、督办、资料归档和公示工作;

2.各相关处室、系院应积极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反馈信息,并主动接受学院办公室的查询和督办,确保院领导接待日相关工作有效落地;

3.接待领导安排每学期发布一次,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1.淄博职业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含院领导接待日意见建议表);

    2.接待日领导分管工作及安排表

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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