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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实现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化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

作者:发布时间:2019-11-20    来源:    点击数: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落实案例

高职院校的招生工作情况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生源质量,并进一步影响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招生形势的复杂多变和国家一系列新的有关招生考试改革政策文件的出台,给招生工作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新形势下,如何保证足够的、高质量的生源成为高职院校竞争的核心内容。招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是学校招收优质生源的组织和机制保障,也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规定,聚焦“新高考”,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围绕学院“诊改”和优质校特高校建设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学校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标找不足,补短板,修订完善招生工作相关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内外沟通、上下磨合,多方征求意见后制定了新的《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经相关部门会签后,于2018年6月20号学院发文公布。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对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工作、招生经费、招生工作纪律、招生监督及违规违纪处理、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审查等10个方面的工作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并对单独招生工作、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网上录取工作等3个招生工作的主要环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实现了关键工作流程信息化。主要工作的质量改进环节如下:

一、针对学院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统筹合作机制,重新梳理部门职责,对招办十三五规划任务观测点提出调整责任部门申请,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制度会签。

1.根据学院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责,2018年3月按照学院要求,上报《淄博职业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任务调整申请表》,建议原由招办负责的“学院招生专业由67个逐步调整到55个左右”观测点责任部门调整为教务处。长期以来,学院招生专业的设置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注重专业教师等资源型因素,没有形成良性的专业预警、退出和保护培植机制。学校应在保证特色专业具有一定的政策倾斜的基础上,坚持招生计划不仅与专业建设、就业等基本因素挂钩,而且与报考的生源数量适度挂钩,使招生计划得以优化配置,促进特色专业、骨干专业良性发展。

2.对招生办负责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对我院形成多部门合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招生工作从专业设置、计划调整、招生录取、专业调整等是学院的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到学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对学院教学工作和管理水平的一次检阅,长期以来,我院专业设置调整是教务部门的工作,招生计划编制申报是招生部门的工作,生源的培养是系(院)的工作,没有形成良好的统筹合作机制。为更好地适应高考改革,此次修订的《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对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

教务处负责提出年度招生专业、招生总计划、各系院招生计划规模意见,招生办根据教务处的意见形成系院招生计划编制申报意见并发布通知→系院根据教务处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招生办公室招生计划编制申报意见进行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申报,同时报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根据系院申报情况、往年录取报到及专业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对分系院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汇总平衡,提出初步意见报学院研究同意。形成学院招生总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意见,提交学院党委员研究,通过后在学院反馈并报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审批→招生办公室根据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审批意见,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系统进行分类别分专业的计划编制→提交教育部、设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

二、针对学院自主组织的单独招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报考人数多考试组织难度大的问题从单独招生性质、考生待遇、招生对象、工作流程、组织保障、录取原则等多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1.组织保障。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设9个工作组,负责各项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明确考生申诉渠道,实施“阳光工程”,对考试中的各位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面向社会公布单独招生章程。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单独招生录取原则、计划调整、拟录取考生名单、正式录取考生名单等公示环节做了详细规定。

三、根据招生录取政策的变化针对录取工作,从组织保障、工作职责、录取规则、录取费用等方面重新做了梳理调整。

1.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录取组和督查信访组,明确人员组成及分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2.明确各省份、各类别投档及录取原则、有无志愿间分数级差及相

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四、针对阳光高考诚信招生,制定了招生工作纪律及招生监督及违规违纪处理的具体条款。

1.严守诚信招生承诺,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在招生宣传、录取等具体招生工作中,通过签订《招生工作廉政风险安全责任承诺书》等形式,做好警示、防范于未然,为做好招生工作打好思想基础和政治组织保证,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2.深入实施高考“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工作,做到招生章程、招生

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3.明确招生工作纪律及违纪、违规的处理决定。

招生是一个学校的命脉,也是学校一切教育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制定学校的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关工作的工作目标及标准,以工作流程的方式明确主要工作环节的工作规范及程序,实现关键工作流程信息化,对促进本部门工作质量的循环提升,促进学院整体工作的提升意义重大。

材料来源:招生办公室

责任编辑:牟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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