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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双高计划”项目论证实施管理办法(暂行)

2020-10-20      点击:[]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双高计划”建设项目专家论证和审批管理,确保项目论证、审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最大效益,保障学院“双高计划”安全有效、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学院“双高计划”专项资金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 项目执行部门是项目论证的组织实施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论证和审核,修正项目方案,合理配置资源。

第四条 论证工作原则

(一)项目论证要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论证。

(三)对需要保密的项目及内容,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获取利益。

(五)正确行使权力,论证成员独立发表意见,不得干扰其他成员发表相关意见。

第五条 各项目组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关规定、操作流程,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绩效及社会效益进行论证,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与绩效产出相对平衡、匹配和合理,契合学院“双高计划”建设目标要求。

第六条 校外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履行职责。

(二)熟悉所论证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工作年限不少于 10年。新兴产业专家工作年限可放宽至5年。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七条 校内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履行职责。

(二)熟悉论证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博士工作年限可放宽至3年。

(三)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优先选择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技能名师、骨干教师、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等“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 项目组应参加论证会人员:

(一)一级项目执行负责人,若无法正常参加,须指定临时负责人参加论证会。

(二)子项目责任人。

(三)项目组团队主要成员。

第九条 专家组成及审批权限

(一)20(含20万)-50万(不含50万),专家组成员要求不少于5人,至少2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经一级项目执行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论证。

(二)50-100万(不含100万),专家组成员要求不少于7人,至少3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经一级项目执行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论证。

(三)100-300万(不含300万),专家组成员要求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要求不少于2人,至少3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经一级项目执行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论证。

(四)300万以上,专家组成员要求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要求不少于4人,至少3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为行业知名专家或领军人物。由一级项目执行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审批。

(五)校外专家评审费用依据《淄博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淄财行〔2017〕15 号)执行。

第十条 项目论证审批流程

(一)项目组提前5个工作日将《“双高计划”建设项目专家论证申请表》提交“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项目组组织项目论证工作。

(三)论证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项目组将《“双高计划”建设项目专家论证申请表》《“双高计划”建设项目采购审批表》《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现场原始照片1张等纸质版材料报“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备案归档。

第十一条 若论证前时间、地点、论证专家等发生变更时,须提前1个工作日将变更说明提报“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论证过程中,出现不按申请表执行、项目预算明显不合理、论证不充分未达到预期效益等情形,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淄博职业学院“双高计划”建设项目专家论证申请表

一级项目:                               一级项目执行部门:

论证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项目实施部门

项目负责人

论证时间

地  点

序号

姓名

类别

(校内/校外)

职称

备注

(知名专家、领军人物、业内有影响力的专家)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执行

负责人意见

项目负责人

意见

“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意见

备注:1.提前5个工作日将此表提交“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核。2.此表一式三份,执行部门、实施部门和“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专家论证意见表

一级项目:                               一级项目执行部门:

论证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部门

项目负责人

论证时间

地  点

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组成员

序号

姓名

职称

职务

单位

签名

备注:1.论证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将《专家论证意见表》报“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备案。2.此表一式三份,执行部门、实施部门和“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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