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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成绩复核规程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1-03-18 15:59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一、复核范围

仅限视频是否为本人作答及评分有无漏项、成绩合计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二、复核时间

根据考试总体安排,复核时间为成绩正式公示之日起至3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可申请复核,逾期不受理。

三、复核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报考专业、联系电话、核查理由,经所在学校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书面申请任选一种送达方式发送至淄博职业学院。申请送达方式有三种可供选择:一是直接送达,由考生本人将书面申请送交淄博职业学院西校区门卫成绩复核申请接收处。二是传真送达,以传真形式发送至淄博职业学院,传真号码0533-2342316。三是邮箱送达,将成绩复核申请纸质稿拍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bvc10321@ zb.shandong.cn。

2.由淄博职业学院成绩复核组安排专人进行复核。

3.复核完毕后,由淄博职业学院成绩复核组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经复核确有错误的,由经办人员写出复查报告,主考签字确认后予以更正,更正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四、成绩复核事宜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成绩复核相关事宜向学院咨询,可拨打咨询电话: 0533-2342311、234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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