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7—2018学年报告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18-10-31 14:52 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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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

信息公开工作2017-2018学年报告

淄博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年报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7﹞3号)、以及《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办字〔2018〕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淄博职业学院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考试信息、人事师资信息、财务信息、资产管理制度、科研申报、人才工作、出国交流、就业服务、领导干部出访出境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1.财务资产信息公开。“严格、透明、公平、效益、服务”为指导方针,使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准确地将相关财务信息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将监督作用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对省市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规定的宣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修订《淄博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学校预算、决算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财务情况。三是通过财务处网站、收费科办公室等对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说明,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四是创新财务信息公开渠道,教职工个人收入、项目经费使用、学生缴费情况等信息可通过OA系统随时查询,便利广大师生。五是严格学校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财务、资产、收费、招投标等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页和学院部门网页向师生、社会等一定范围内公开。六是开展财经制度宣讲,更好发挥财务的服务职能,向全院部门负责人、校内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人员、报账员等相关人员开展宣讲,让全院师生及时掌握财经管理新要求、新变化,保障学院各项经济业务安全运行。

2.招生信息公开。一是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招生网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监察审计室全程跟踪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3.干部人事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执行干部选人任用程序,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中层干部选拔实施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OA系统进行发布,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严格落实干部选人任用全程纪实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纪实;院领导班子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说明,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二是招聘信息公开。通过召开党委会审议决定年度人事招聘计划,上报上级人社部门同意后进行招聘;各类招聘及相关公示信息均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人员招聘流程、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各个环节程序规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人事师资信息公开。人事师资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和学院部门网站向师生、社会等一定范围内公开。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制(修)定教学管理制度15项,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二是组织完成《教学质量年度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专题报告,并进行对外公开发布。三是定期发布教学工作通报。根据《清单》要求,分别对学院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组织与实施情况以及科研管理情况做了信息公开。四是通过对转专业、学籍异动、各类教学项目的申报、评审情况进行公布,提高管理透明度。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一是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修订了《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淄职院政办字〔2018〕37号)等两项制度,在OA系统发布,同时要求各系院学生工作人员和学生熟知,并将其与学生有关的制度、规定编辑成册,在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评优评奖和助学金发放坚持公示制度。二是重视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学校教代会、制定章程等重大事项或学生相关的重大决定均多次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让学生共同参与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在学院的运动会、毕业典礼和重大活动中,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并让学生全程参与其中,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完善。

6.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加强出国(境)管理,坚决执行计划报批、审核、公示程序,严把出国(境)审批关。规范做好因公出国(境)管理,回国(境)后团组及个人需提交出访报告。严格师生国(境)外学习交流选拔程序,实施方案、选拔程序、出访人员名单、经费清单、出访报告等均公开公示,确保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1.据统计,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校园网共发布新闻1045条、校报刊登校园新闻超过200篇,具体围绕学院办学特色、办学经验、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举措进行信息公开。其中,多次将院内财务信息、招生动态、廉政学习等事件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学校信息的公开透明化。

2.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新闻公告,期间学院官方共发布微信235余条;院团委发布微信420余条、微博170余条,及时将学校各类重要事件与结果公开发布。

3.通过OA系统发布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职称评聘及各类表彰评选办法和表彰、获奖、评审结果、干部人事信息等179条。

4.通过OA系统及部门网站发布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名单公示等16余条。

5.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及部门网站发布教职工培训、招聘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16条。

6.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发布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及中标单位等信息62条。

7.学院预算经院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并向党委会说明后上报财政部门,并在学院一定范围内公开。教育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均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8.通过招生网、就业网发布学院各层次各类型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等信息10余条;发布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信息500余条;通过每年两次的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等,主动公开招生、就业等特定主题的信息。增强报考指导、报考信息、留言反馈等栏目,将各类考试招生信息管理整合到招生网络平台,方便考生家长浏览、查询;为保障信息实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网站内容保障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制度、信息报送和发布审核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经由招办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社会媒体、招生网站公布;自主招生录取的选拔方案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招生方案同步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及学院招生网站同期公布;及时、准确地把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考试招生政策解读力度,招生办负责人多次接受淄博市电视台开设的“高考热线问答”栏目等媒体采访,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不予公开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对照教育部发布的信息公开清单,在稳步深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学院各部门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

2.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照以上不足,学院将边探索边总结,边学习边提高,在提高公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培训宣传、强化监督等方面予以推进,以期进一步提高我院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七、其他

本报告公布于淄博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页(http://www.zbvc.edu.cn/xxgk/)。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2828668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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