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20-2021学年报告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1-12-09 12:37 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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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

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8月31日到2021年9月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淄博职业学院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考试信息、人事师资信息、财务信息、资产管理制度、科研申报、人才工作、出国交流、就业服务、领导干部出访出境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1.财务资产信息公开。以“严格、透明、公平、效益、服务”为指导方针,使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准确地将相关财务信息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将监督作用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学校预算、决算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度财务情况。《2020年度淄博职业学院部门决算》《2021年淄博职业学院部门预算》分别于2021年9月1日、2021年2月26日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开。二是通过财务处网站、在学生公寓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对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说明,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三是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规定,对校内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四是通过OA系统实现教职工个人收入、项目经费使用、学生缴费情况等信息的随时查询,便利广大师生。五是按要求及时发布各类招投标信息。

2.招生信息公开。一是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招生网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监察审计室全程跟踪学校招生工作。

3.干部人事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选拔实施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OA系统进行发布,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院领导班子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说明,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二是招聘信息公开。通过召开党委会审议决定年度人事招聘计划,上报上级人社部门同意后进行招聘;各类招聘及相关公示信息均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人员招聘流程、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各个环节程序规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人事师资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页和学校部门网页向师生、社会等一定范围内公开。三是做好学校第七次岗位竞聘信息公开。前期在OA平台及时发布了竞聘方案与日程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对竞聘报名情况和结果及时进行公示,确保结果公开公正。四是做好制度修订的公开公示工作。本年度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对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职称评聘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要求及时做好修订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结果的公布。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修订教学管理、项目管理办法。二是定期发布教学工作通报。根据《清单》要求,分别对学校专业建设、师资管理、教学运行情况做了信息公开。三是通过教务处网站对外发布社会和师生比较关注的选课工作、考试工作、学籍异动情况公示、项目管理等相关信息。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一是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评优评奖和助学金发放坚持公示制度。二是重视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学校教代会、制定章程等重大事项或与学生相关的重大决定均多次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让学生共同参与学校的建设与管理。

6.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加强出国(境)管理,坚决执行计划报批、审核、公示程序,严把出国(境)审批关。规范做好因公出国(境)管理,回国(境)后团组及个人需提交出访报告。严格师生国(境)外学习交流选拔程序,实施方案、选拔程序、出访人员名单、经费清单、出访报告等均公开公示,确保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1.校园网共发布新闻900余条、校报刊登校园新闻超过200篇,具体围绕学校办学特色、办学经验、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举措进行信息公开。其中,多次将校内财务信息、招生动态、廉政学习等事件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推动学校信息的公开透明化。

2.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新闻公告,期间学校官方共发布微信100余条;校团委发布微信350余条、微博170余条,及时将学校各类重要事件与结果公开发布。

3.通过OA系统发布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职称评聘及各类表彰评选办法和表彰、获奖、评审结果、干部人事信息等120余条。通过OA系统及部门网站发布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名单公示等40条。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及部门网站发布教职工培训、招聘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45条。通过招标采购网站发布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及中标单位等信息82条。

4.学校预算经校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并向党委会说明后上报财政部门,并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教育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高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均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和备案,并按照要求公开。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5.通过招生网发布学校各层次各类型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等信息20余条;发布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信息60余条;通过上半年的线上招聘会和下半年的线下招聘会等,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增强报考指导、报考信息、留言反馈等栏目,将各类考试招生信息管理整合到招生网络平台,方便考生家长浏览、查询;为保障信息实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网站内容保障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制度、信息报送和发布审核规定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经由招办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社会媒体、招生网站公布;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选拔方案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招生方案同步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及学校招生网站同期公布;及时、准确地把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考试招生政策解读力度,招生办负责人多次接受山东教育报、大众日报等知名媒体采访,回应社会关切热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的现象,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不能做到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缺乏认识。下一步将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对各相关部门进行及时提醒,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本报告公布于淄博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页(http://www.zbvc.edu.cn/xxgk/)。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2828668 

 


淄博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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