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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7-06-08    来源: 纪委/纪检监察室    点击数:

本站讯(通讯员 姚辉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规定,健全我院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我院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淄博职业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重一大”主要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决策实施与保障以及违反“三重一大”事项的责任追究办法。推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依法依规依纪治校,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对进一步规范学院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程序、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执行效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牟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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