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二批)初试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3-05-23    来源: 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点击数: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二批)公告》的规定,现就岗位初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初试,岗位范围为最终确定的报录比超过3:1的岗位,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环节。初试具体岗位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环节的具体岗位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初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初试采取线下“上机笔试”形式。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初试时间及地点

场次

时间

岗位

地点

第一场

5月28日(星期日)

上午8:00—9:30

教师A1、教师A2、教师C1、教师D1、教师D2、教师E1、教师E2、教师G、教师H1、教师H2、教师I、教师K、教师L、教师M、教师N、教师O、教师P、教师R

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

第二场

5月28日(星期日)

上午10:30—12:00

教师S-教师W、管理岗

注:具体考场安排5月26日在学校官网发布,不再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通知。

四、有关事项

1.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复试(面试)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范围人员。复试(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2.根据路线指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报名表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3.初试结束后,淄博职业学院将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zbvc.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初试成绩、进入复试(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4.严禁携带书籍、资料,以及手机等通讯用品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论处,取消应聘资格。

5.本次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开考后15分钟后仍未入场的,视为缺考。

附件:1.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二批)初试岗位及人员名单

2.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第二批)仅复试(面试)岗位及人员名单

淄博职业学院

2023年5月23日

上一条:2023年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下一条:2022年淄博职业学院高校毕业生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邮编:255300

电话:0533-2828000 / 招生咨询:0533-2348111 /2342033

  • 官方抖音号

  • 官方视频号

  • 微信公众号

淄博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244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