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公告》规定,隗奇、于清华同志(附名单)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淄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淄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0533-2828759
淄博职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533-2342620
2023年8月17日